丧葬礼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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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古代,人们相信灵魂不死,认为死亡只属于肉体,灵魂却能永存不灭,所不同的是它伴随着人的死亡而离开躯体转入另一个世界。人们总希望亲人在另一世界得到安宁,因而特别重视为死者治丧、送葬、筑坟,力图以此安慰亡灵,并表达对死者的哀悼、怀念之情,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礼仪习俗。潮汕旧俗,50岁以上死者称上寿,丧葬礼俗繁多,费资甚大,富者尤为突出。旧府县志对此多有记载,如清乾隆《潮州府志》载:“民间丧葬,附身附椁之具皆知慎重,有吊唁者必盛筵款饮,谓之‘食炊饭’。送葬辄至数百人,澄海尤甚。葬所鼓乐优觞,通宵聚乐,谓之‘闹夜’,至旦复设酒肴。丧家力不给,则亲朋代设。凡遇父母丧,无不罄囊鬻产,仿效成风。”清光绪《潮阳县志》云:“丧葬,则附身附棺之具,皆知慎重,但款接吊客,浮费无度。凡遭丧,每有罄囊鬻产者。既成服,无不斋僧礼忏,彻户声喧,而送葬尤以衣冠多寡为光宠。且有惑于堪舆择地寻龙,或停棺数十年而未就窆者,惟细民则概从简便。若夫假窨占山,冒坟盗葬,情伪微暖,千百其状,而讼狱繁矣。” 以后,特别是30年代后,丧葬礼俗稍趋简化,城市也出现一些新丧俗,如二十三年(1934)《新汕头》载:“新式人家,丧礼比较简单,出殡时亲友多备生花圈并往执绋,或则假址举行追悼会。”乡俗以年龄未满50岁而死者为早逝,葬俗则从简。 你是本文的第1403位读者 来 源: 《潮汕民俗大典》 作 者: 叶春生 林伦伦